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標準
一、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該標準規(guī)定了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以下簡稱為板)的規(guī)格尺寸與型號編制方法、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堆放與運輸?shù)取?/FONT>
該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樓板和屋面板。
對處于受侵蝕環(huán)境、表面溫度高于100℃或有生產(chǎn)熱源且表面溫度經(jīng)常高于60℃以及受振動影響的板,尚應遵守有關的現(xiàn)行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
二、引用標準
GB 175 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
GB 1344 礦渣硅酸鹽水泥、火山灰質(zhì)硅酸鹽水泥、粉煤灰硅酸鹽水泥
GB 53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質(zhì)量標準及檢驗方法
GB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質(zhì)量標準及檢驗方法
GB 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
GB 56 混凝土減水劑質(zhì)量標準和試驗方法
GB 119 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guī)范
GB 4463 預應力混凝土用熱處理鋼筋
GB 5223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絲
GB 701 普通低碳鋼熱軋圓盤條
GB 700 碳素結構鋼
GB 81 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
GB 107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 10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
GB 204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GB 19 冷拔鋼絲預應力混凝土構件設計與施工規(guī)程
GB 321 預制混凝土構件質(zhì)量檢驗評定標準
三、規(guī)格尺寸與型號編制方法
3.1 板的主要規(guī)格尺寸應按表1采用。
表1
高度 標志寬度 標志長度
mm m 500 600
120 2.1 2.4 2.7 3.0 3.3 3.6 3.9 - - - - - - - -
900
1200 4.2
600
180 900 - - - - - - - 4.5 4.8 5.1 5.4 5.76.0 6.3 6.6
1200
3.2 板的型號由名稱、標志長度、標志寬度、荷載等級組成,其表示方式如下:
3.3 型號示例
標志長度4.2m、標志寬度600mm、荷載等級為2級的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型號為:
Y—KB 426—2
3.4 板的制作長度、寬度與標志長度、寬度的差值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3.5 板的縱向側邊應設圖1、圖2中所示的邊槽或能保證板間在灌縫后形成整體的其他形式的邊槽。
3.6 板截面各部位尺寸。
表2 mm
h b1 b2 h1 h2 t1 t2 r
120
≥25 ≥20 ≥15
180
3.7 圓孔總面積與板截面積之比的空心率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3
板高,mm 孔徑,mm 板空心率,%
120 80 >32
180 140 >39
注:
?、儆嬎憧招穆蕰r,板寬按上、下板寬的平均值計。
?、诎鍖?00的空心率可比表中數(shù)值減少1.0%。
?、郛敱仨毷褂闷渌叽绲目讖綍r,其空心率不應小于表中數(shù)值。
3.8 板截面應同時符合3.6和3.7條的規(guī)定。
四、技術要求
4.1 板應按該標準的規(guī)定和經(jīng)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設計圖紙生產(chǎn)。
4.2 材料
4.2.1 混凝土的原材質(zhì)量應分別符合BG 175、BG 1344、JGJ 52、JGJ 53、JGJ 56、JGJ 63、GBJ 119的規(guī)定。
4.2.2 鋼材
4.2.2.1 預應力筋宜采用刻痕鋼絲、熱處理鋼筋、冷拉ⅡⅢⅣ級鋼筋、冷拔低合金鋼絲(也稱冷拔中強鋼絲)和甲級冷拔低碳鋼絲及以符合國家標準的其他預應力鋼筋、鋼絲,其材質(zhì)和性能應分別符合GB5223、GB 4463、GBJ 204和JGJ 19的規(guī)定。
4.2.2.2 不同規(guī)格板的預應力筋種類宜參照表4選用。
表4厚,mm 預應力筋種類120 冷拔低合金鋼絲,甲級冷拔低碳鋼絲180 冷拔低合金鋼絲,冷拉Ⅱ、Ⅲ、Ⅳ級熱處理鋼筋,刻痕鋼絲
4.2.2.3 非預應力筋宜采用乙級冷拔低碳鋼絲以及符合國家標準的其他鋼筋、鋼絲,其性能應符合JGJ 19的規(guī)定。
4.2.2.4 吊環(huán)應采用未經(jīng)冷拉的Ⅰ級熱軋鋼筋制作,預埋鋼板應采用3號鋼制作,其材質(zhì)應分別符合BG 701和BG 700的規(guī)定。[Page]
4.2.2.5 鋼筋、鋼絲和預埋件鋼材應有出廠質(zhì)量證明書和進廠試驗報告單,并應嚴格按鋼號、規(guī)格堆存,不得混淆,同時應防止銹蝕和污染。
4.3 混凝土強度
4.3.1 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 30,當采用熱處理鋼筋作預應力筋時,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 40。
4.3.2 放張預應力筋時的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不得低于設計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的75%。
4.4 構造要求
4.4.1 預應力鋼筋、鋼絲的混凝土保護層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不應小于15mm,且不應小于鋼筋直徑。
4.4.2 用冷拔低合金鋼絲和甲級冷拔低碳鋼絲作預應力筋時,其凈距不宜小于15mm,排列有困難時可采用2根并列。
4.4.3 板端主筋外伸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5 鋼筋、鋼絲接頭的位置和數(shù)量應符合GBJ 204和JGJ 19的規(guī)定。
4.6 施加預應力的技術要求
4.6.1 預應力筋的張拉控制應力應符合設計要求。預應力筋遼闊際建立的預應力總值與檢驗規(guī)定值偏差的百分率不應超過±5%。
4.6.2 預應力鋼絲斷裂或滑脫的數(shù)量嚴禁超過總根數(shù)的5%,且嚴禁相鄰兩根預應力鋼絲斷裂或滑脫,對在澆筑混凝土之前發(fā)生斷裂或滑脫的鋼絲必須予以更換。
4.7 板的制作過程均應符合GBJ 204和JGJ19的有關規(guī)定。
4.7.1 鋼筋、鋼絲應按設計圖紙正確設置,并應采取措施防止隔離劑沾污鋼筋、鋼絲。
4.8 板的外觀質(zhì)量應符合表5的規(guī)定。
表5
項號 項目 質(zhì)量要求
主筋 不應有 1 露筋
副筋 外露總長度不超過500mm
2 孔洞 任何部位 不應有
主要受力部位 不應有
3 蜂窩 次要部位 總面積不超過所在板面
面積的1%,且每年不超過001[2]
縱向裂縫 總長不大于L/3,縫寬大于0.15mm
4 裂縫 板面橫向裂縫 長度不超過板寬的1/2, 且不延伸到側邊,縫寬不大于0.15mm肋裂不應有板底裂縫5
板端部缺陷 混凝土疏松或外 不應有
伸主筋松動 板底表面 不應有
6 外表缺陷 板側表面 不應有
7 外形缺陷 不應有
8 外表沾污 不應有
注:
?、?露筋指板內(nèi)鋼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的缺陷。
?、?孔洞指混凝土中深度和長度均超過保護層厚度的孔空。
?、?蜂窩指板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漿而形成石子外露的缺陷。
?、?裂縫指伸入混凝土內(nèi)的縫隙。
?、?板端部缺陷指板端處混凝土疏松或受力筋松動等缺陷。
?、?外形缺陷指板端頭不直、傾余、缺棱掉角、正邊和凸肋疤瘤。
?、?外表缺陷指板表面麻面、掉皮、起砂和漏抹。
?、?外表沾污指構件表面有油污或粘雜物。
4.9 對不超過表5規(guī)定的蜂窩和不影響結構性能及安裝使用性能的缺陷,允許用高一強度等級的細石混凝土及時修補。
4.10 板的外形尺寸及有關要求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的規(guī)定。
表6
項號 項目 允許偏差,mm
1 長度 +10,-5
2 寬度
±5
3 高度
4 側向彎曲 L/750
5 表面平整 5
中心位置偏移 10
6 預埋件
與混凝土面平整 5
7 主筋保護層厚度 +5,-3
8 對解線差 10
9 翹曲 L/750
10 預留外伸鋼筋長度 ±15
11 板自重 ±7%
12 預應力筋在板寬方向的中心位置與規(guī)定位置偏差 <10
注:① 第11項僅用于型式試驗。
?、?L為板長。
4.11 應對板的結構性能包括承載力、撓度、抗裂(或裂縫寬度)進行檢驗。其結果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和GBJ321的規(guī)定。
五、試驗方法
5.1 各種原材料的試驗項目和試驗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的現(xiàn)行標準。[Page]
5.2 混凝土強度的檢驗評定應符合GBJ 107的規(guī)定,試驗方法應符合GBJ 81的規(guī)定;
5.3 結構性能的試驗方法應符合GBJ 321附錄二和設計圖紙的規(guī)定。試驗參數(shù)和檢驗指標由設計圖紙根據(jù)GBJ 321附錄一的規(guī)定給出。
5.4 預應力筋實際建立的預應力總值的檢驗方法,應用千斤頂或拉力測定儀在張拉后1h量測檢查。
5.5 外觀質(zhì)量檢驗方法應按表7的規(guī)定進行。
表7
項號 項目 檢驗方法
主筋 觀察
1 露筋 副筋 觀察、用尺量測量
2 孔洞 任何部位 觀察
主要受力部位 觀察
3 蜂窩
次要部位 觀察、或用百格網(wǎng)量測
縱向裂縫
板面橫向裂縫
4 裂縫 觀察和用尺、刻度放大
鏡量測
肋裂
板底裂縫
5 板端部缺陷 混凝土疏松或外伸主筋松動 觀察、搖動
板底表面
6 外表缺陷 觀察
板側表面
7 外形缺陷 觀察
8 外表沾污 觀察
5.6 外形尺寸及有關要求的檢測方法應按表8規(guī)定進行。
表8
項號 項目 檢測方法
1 長度 用尺量測平行于板長度方向的任何部位
2 寬度 用尺量測垂直于板長度方向底面的任何部位
3 高度 用尺量測與長邊豎向垂直的任何部位
4 側向彎曲 拉線用尺量測,側向彎曲最大處
5 表面平整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測靠尺與板面兩點
間的最大縫隙中心位置 用長量測縱、橫兩個方向中心線,取
偏 移 其中較大值
6 預埋件
與混凝土面平整 用平尺和鋼板尺量測
7 主筋保護層厚度 用尺或用鋼筋保護層厚度測定儀量測
8 對角線差 用尺量測板面兩個對角線差
9 翹曲 用調(diào)平尺在板兩端量測
10 預留外伸鋼筋長度 用尺在板兩端量測
11 板自重 用衡器測定
12 預應力筋在板寬度方向的中心 用尺量測位置與規(guī)定位置的偏差
六、檢驗規(guī)則
6.1 出廠檢驗
6.1.1 檢驗項目
主要包括鋼筋、混凝土板的外觀質(zhì)量、外形尺寸和結構性能。
6.1.2 檢驗批量、抽樣數(shù)量、檢驗與復驗規(guī)則等。應符合GBJ 321的規(guī)定。
6.2 型式檢驗
6.2.1 檢驗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產(chǎn)品轉廠生產(chǎn)或首次投入生產(chǎn)的試制定型鑒定時;
b. 產(chǎn)呂停產(chǎn)半年以上再恢復生產(chǎn)時;
c. 設計、工藝和材料有較大變更,可能影響產(chǎn)品性能時;
d.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 正常生產(chǎn)時的周期性檢驗;
f. 上級質(zhì)量監(jiān)督檢查機構提出檢驗要求時。
6.2.2 檢驗項目
按該標準的技術要求逐項檢驗。
6.2.3 根據(jù)檢驗條件的規(guī)定確定檢驗批量。按檢驗批量逐件或隨機抽樣5%且不少于3件對外觀質(zhì)量和外形尺寸實測實量;按檢驗條件確定結構性能檢驗的數(shù)量。檢驗與復驗規(guī)則按GBJ321的規(guī)定進行。
6.3 結果評定
6.3.1 板由供方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部門按該標準和有關標準對產(chǎn)品進行檢驗。
6.3.2 出廠檢驗評定應符合GBJ 321的規(guī)定。[Page]
6.3.3 型式檢驗結果符合該標準技術要求時為合格。
七、標志、堆放與運輸
7.1 標志
板應設有永久性標志,其內(nèi)容包括:
a. 制造廠名稱或商標;
b. 型號;
c. 生產(chǎn)日期(年、月、日);
d. 檢驗合格章。
7.2 堆放與運輸
7.2.1 板應按型號、質(zhì)量等級、品種和生產(chǎn)日期分別堆放。
7.2.2 板堆放時的支承位置應符合板的受力情況,應在兩端設置墊木,墊木應上下對齊,墊平墊實,不得有一角脫空現(xiàn)象。
7.2.3 堆放場地應平整夯實,堆放層數(shù)不宜超過10層。
7.2.4 板裝運時的支承位置和方法應符合板的受力狀態(tài),并固定牢靠。
7.2.5 板端預留外伸鋼筋、鋼絲不得任意彎折。
八、產(chǎn)品合格證
板出廠時應簽發(fā)產(chǎn)品合格證,合格證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a. 合格證編號;
b. 生產(chǎn)許可證號;
c. 采用標準圖和設計圖紙編號;
d. 制造廠名稱、商標和出廠年月;
e. 型號、規(guī)格及數(shù)量;
f. 混凝土、主筋力學性能的評定結果;
g. 外觀質(zhì)量和規(guī)格尺寸檢驗評定結果;
h. 結構性能檢驗評定結果;
i. 檢驗部門蓋章。
附加說明:
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提出。
該標準由建設部建筑結構構件標準技術歸口單位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所歸口。
該標準由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所、北京市第一建筑構件廠、鐵道部專業(yè)設計院負責起草。
該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文基、黃巧瑜、董勤、馬國強。
該標準委托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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