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股份控股股東易主 44.93%國有股權被無償劃歸北京國管中心
根據(jù)冀東水泥發(fā)布的關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份無償劃轉的提示性公告,該公司于10月17日收到控股股東冀東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其控股股東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通知,金隅集團持有金隅股份的全部國有股份擬無償劃轉至北京國管中心。此次無償劃轉后,北京國管中心將直接持有金隅股份4,797,357,572股股份,占金隅股份總股本的44.93%,成為金隅股份的控股股東,金隅集團不再持有金隅股份的股份。
冀東水泥方面表示,此次無償劃轉事項,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未導致該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更,公司的控股股東仍為冀東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北京市國資委。以下為公告全文:
關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份無償劃轉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6年10月17日,本公司控股股東冀東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隅股份”)接到其控股股東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隅集團”)通知,根據(jù)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市國資委”)《關于無償劃轉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44.93%國有股權的通知》,以及金隅集團與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北京國管中心”)《關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劃轉協(xié)議》,金隅集團持有金隅股份的全部國有股份擬無償劃轉至北京國管中心。
本次無償劃轉前,北京國管中心不直接持有金隅股份的股份,通過金隅集團持有金隅股份4,797,357,572股,占金隅股份總股本的44.93%。
本次無償劃轉后,北京國管中心將直接持有金隅股份4,797,357,572股股份,占金隅股份總股本的44.93%,成為金隅股份的控股股東,金隅集團不再持有金隅股份的股份。
本次無償劃轉事項,未導致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更,公司的控股股東仍為冀東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北京市國資委。本次無償劃轉事項尚需取得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jiān)察委員會豁免北京國管中心的要約收購義務的批準。
公司將根據(jù)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編輯:孔雪玲
監(jiān)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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