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對華異形混凝土鋼筋作出反傾銷初裁
2017年5月23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fā)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異形混凝土鋼筋( Deformed Concrete Reinforcing Steel Bars )作出反傾銷初裁:初步裁定涉案產品中國出口商的加權平均傾銷幅度均為52.52%,但不建議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利益相關方可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天內申請召開聽證會。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預計將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80日內對本案作出終裁。
2016年11月26日,應巴基斯坦企業(yè) Amreli Steels Limited Karachi 、 Agha Steel Industries Ltd., Karachi 和 Abbas Engineering Industries, Karachi 于2016年10月14日提交的申請,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異形混凝土鋼筋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傾銷調查期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3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涉案產品巴基斯坦稅則號為7214.2010、7214.2090、7214.3010、7214.3090、7214.9910、7214.9990、7215.1010、7215.1090、7215.5010、7215.5090、7215.9010、7215.9090、7228.2090、
編輯:徐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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